律师输了案子被当事人缠着该怎么办?


当律师输了案子被当事人缠着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处理。 首先,我们要明确律师和当事人之间是基于委托合同建立的服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律师与当事人签订的委托合同就是这种服务关系的体现。 在这个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律师的义务是按照专业标准,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和技能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而不是保证案件一定胜诉。因为案件的结果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证据的充分性、法律适用的复杂性等,不是律师单方面能够完全控制的。 如果当事人因为案子输了而缠着律师,律师可以先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以平和的态度向当事人解释案件败诉的原因,说明自己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通过沟通,让当事人了解律师的工作过程和案件的实际情况。 如果沟通无效,当事人仍然无理纠缠,干扰律师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律师可以保留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短信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律师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如果当事人要求退费,律师可以根据委托合同的约定来处理。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退费的条件和方式,按照合同执行;如果没有约定,律师可以说明自己已经提供了相应的法律服务,不应该全额退费。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还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