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调解不成会怎么判?
最近打算离婚,已经去调解了,可没成功。想知道接下来法院会怎么判呀?是一定会判离,还是有可能不判离呢?很担心结果不符合自己的预期,想提前了解清楚这方面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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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离婚调解不成时,法院会依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首先,《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存在以下情形,调解无效时应当准予离婚:一是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简单来说就是一方在有配偶的情况下又和别人结婚或者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二是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比如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身体或精神上的暴力伤害,或者不管不顾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需求;三是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就是反复进行这些不良行为且不愿意改正;四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注意这里强调是因为感情问题而分开居住满两年;五是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此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也应当准予离婚。 要是法院认为夫妻感情还未破裂,那么一般会判决不准离婚。比如夫妻之间只是偶尔有矛盾,没有达到感情破裂的程度,就可能出现这种判决结果。 对于一审判决不服的,当事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而且,如果一审判决不准离婚,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不得重新起诉,但被告不受此限制 。 相关概念: 重婚: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 同居:这里指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家庭暴力: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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