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了婚户口没迁走,遇到征收能分钱吗?
我和前夫离婚了,但户口还在前夫家没迁走。现在那边要征收了,我想知道我能不能参与征收分钱,不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心里一直没底,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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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后户口没迁走,遇到征收是否能分钱,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征收补偿的概念。征收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一般来说,征收补偿主要分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 从法律依据方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对于征收补偿款的分配,通常会考虑是否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判断是否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户口是一个重要因素,但不是唯一因素。如果离婚后户口没迁走,仍然属于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且在征收范围内拥有合法的土地权益,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等,那么在征收时是有权获得相应补偿的。例如,如果土地补偿费是按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数进行分配的,因为你户口还在,就有可能分到这部分钱。 然而,如果虽然户口没迁走,但在其他地方已经获得了稳定的生活保障,比如在新的居住地已经取得了承包地,或者享受了其他集体经济组织的福利等,那么可能就会被认定为不具有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从而无法参与征收分钱。 此外,各地对于征收补偿款的分配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有些地方可能会根据当地的村规民约来进行分配,只要村规民约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会按照其执行。所以,具体能不能分到钱,还需要结合当地的政策和实际情况来确定。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无法协商解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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