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了婚拆迁房前妻是否有份?

我和前妻已经离婚了,现在家里的房子要拆迁。当初结婚时房子就已经在我名下了,但前妻觉得她也应该有拆迁房的份额。我不太清楚从法律角度她到底有没有份,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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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拆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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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离了婚拆迁房前妻是否有份这个问题时,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进行分析,因为不同的情况会导致不同的法律结果。 首先,我们要明确拆迁房的性质,也就是判断它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一方的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像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拆迁房是一方在婚前就购买并取得产权的,那么通常情况下它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即便后来离婚了,前妻一般是没有权利分割该拆迁房的拆迁利益的。比如男方在结婚前全款购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离婚后该房子拆迁,那么拆迁补偿通常归男方所有。 然而,如果拆迁房虽然是一方婚前购买,但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这种情况就比较复杂。根据相关法律精神和司法实践,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前妻可能有权要求补偿。因为婚后共同还贷的资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用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对应的房屋权益前妻是有份的。假设男方婚前付首付买了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还未还清贷款,之后房子拆迁,那么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前妻可以主张相应的补偿。 另外,如果拆迁房本身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且是基于夫妻双方的身份或其他因素获得的,那么它很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按照家庭人口数进行拆迁安置,前妻作为家庭成员被列入安置范围,那么她就有权获得相应的拆迁利益。即使离婚了,她基于拆迁政策所享有的那部分权益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在这种情况下,前妻可以要求分割属于自己的那部分拆迁补偿。 综上所述,离了婚拆迁房前妻是否有份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考虑拆迁房的性质、取得时间、夫妻双方对房屋的贡献等多方面因素。如果涉及到具体的纠纷,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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