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父母离婚孩子满十六岁有选择权吗

我今年十六岁了,父母最近在闹离婚,我很担心自己以后的生活。我想知道在他们离婚时,我有没有权利选择跟谁一起生活呀?我主要就是想弄清楚法律上对于我这个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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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父母离婚时,满十六岁的孩子是有选择权的。 首先解释一下抚养权,简单来说,就是离婚后由哪一方主要照顾、养育孩子。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对于年满十六周岁的子女而言,他们自然享有选择与父母其中一方共同生活的权利,但前提条件是所选一方的抚养行为不得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在此基础上,法院应当尊重子女的意愿,将抚养权判归其希望随行生活的一方。 也就是说,当父母离婚时,已满十六岁的你有权利自主选择跟随父亲或者母亲生活,只要被选的一方有能力为你提供良好的照顾和保护,法院通常会尊重你的意愿来判决抚养权归属。 相关概念: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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