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和幅度是怎样规定的?

我家里有人在服刑,听说符合条件可以减刑。但我不太清楚减刑的起始时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两次减刑之间的间隔得多久,还有每次减刑能减多少。想了解下法律在这些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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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减刑规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下面我们分别来看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和幅度的相关规定。 关于减刑的起始时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对于有期徒刑罪犯,一般在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二年以上,才可以减刑。 减刑的间隔方面,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两次减刑之间一般应当间隔一年以上;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六个月。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后,再次减刑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二年。 而减刑的幅度,有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一般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一般不超过二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二十二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一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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