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人是否还有监护人?
我已经成年了,但身体有残疾,生活不太能自理。我不太清楚像我这种情况,是不是还需要监护人呢?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成年人需不需要监护人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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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情况下,成年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需要监护人。所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就是说成年人能够独立地进行各种民事活动,比如签订合同、买卖东西等,并且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成年人是需要监护人的。比如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包括因精神疾病、智力障碍等原因导致的情况。这些成年人的认知和判断能力受到影响,无法独立处理自己的事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一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二条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对于需要监护人的成年人,其监护人的确定也是有法律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所以,如果成年人因为自身的健康等原因导致民事行为能力受限,那么是会有监护人的,并且监护人的确定要遵循法律规定的顺序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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