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申请破产无力偿还债务还需要还债吗?

我开了一家小公司,经营不善欠了很多债,实在没能力还了,打算申请破产。但我不清楚申请破产后,那些实在还不上的债务是不是就不用还了,还是说之后有能力了还得接着还呢?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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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申请破产后无力偿还的债务是否还需要偿还,需要区分是企业破产还是个人破产(目前我国个人破产制度仅在部分地区试点),以下分别进行分析。 如果是企业破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当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会由管理人对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理、变价和分配。企业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进行偿还,包括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职工工资等。当企业财产分配完毕后,未得到清偿的债务,企业不再承担清偿责任。也就是说,企业破产后,只要按照法定程序完成了破产清算,无力偿还的剩余债务就无需再还。 对于个人破产,目前我国仅在深圳等少数地区进行试点。以深圳为例,依据《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在符合一定条件下,经过破产清算等程序,债务人可以获得免责。但这并不是随意的,债务人需要如实申报财产,遵守限制消费等规定,经过一定的考察期,法院裁定批准免除其剩余债务后,才无需再偿还剩余债务。如果债务人存在欺诈等行为,则可能无法获得免责,仍需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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