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申请破产后债务如何处理?

我开的公司经营不下去了,打算申请破产。但公司欠了不少外债,我想知道申请破产之后这些债务到底要怎么处理啊?是全部都不用还了,还是要按照什么顺序还?心里特别没底,希望能详细了解下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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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申请破产后,债务仍然需要偿还,不过是按照一定的程序和顺序,用破产财产来进行清偿。 首先,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破产申请后,会指派特定的管理人员接手破产财产管理工作。这些管理人员需要尽快拟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并提交给债权人全体大会进行讨论。当债权人全体大会通过该方案后,管理人员需将方案提交至人民法院,请求做出最终裁断和批准。在法院认可后,由管理人员负责实际执行破产财产分配工作。 在这个过程中,破产财产要依相关法律秩序依次清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就按照比例分配。 要是破产者没有任何财产可以用于分配,管理人员必须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终止破产程序。 另外,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总之,申请破产后债务的处理有明确法律规定,要按照法定程序和顺序进行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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