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后债务如何处理?
我自己开了家小公司,最近经营实在困难,感觉快走到破产那一步了。心里特别慌,想知道要是真走到那一步,公司欠下的各种债务到底要怎么处理啊?是用公司剩下的资产还吗,还是我个人也要承担呢?就想弄清楚这里面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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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企业破产后,债务的处理需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和规定。 首先,公司作为法人组织,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股东只要履行了出资义务,就不需要额外用个人财产偿还公司债务。 接着是债务偿还环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是普通破产债权。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在整个过程中,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组成,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相关概念: 破产费用: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支出的旨在保障破产程序顺利进行所必需的程序上的费用。 共益债务:是在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所负担的债务 。 普通破产债权:是破产程序开始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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