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登记证双方都有吗?
我前段时间和朋友做股权质押相关业务,现在完成了股权质押登记,不太清楚这个股权质押登记证是不是双方都能拿到一份,想了解一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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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登记证是否双方都有,这是很多参与股权质押业务的人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一下。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股权质押的概念。股权质押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简单来说,就是把自己持有的公司股权作为一种担保,向对方借钱或者做其他事情。当出质人不能履行债务时,质权人有权就该股权优先受偿。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当场办理登记手续并发给登记通知书。这里并没有明确规定这个登记证要发给双方。 在实际操作中,股权质押登记证一般是由质权人持有。这是因为质权人是接受股权质押作为担保的一方,持有登记证可以更好地保障其质权的实现。登记证是质权存在的重要证明,当出现需要行使质权的情况时,质权人凭借登记证可以更顺利地主张自己的权利。 而出质人虽然不持有登记证,但并不影响其在股权质押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出质人依然享有股权的相关权益,只是在质押期间其对股权的处分权受到一定限制。例如,未经质权人同意,出质人不得转让质押的股权。 综上所述,通常情况下股权质押登记证是由质权人持有,而不是双方都有。但出质人也无需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因为整个股权质押过程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程序的。如果在股权质押过程中出现任何纠纷,双方都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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