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老人立有遗嘱,子女还有继承权吗?

我家老人立了一份遗嘱,我是老人的子女。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子女还能不能继承老人的财产,想知道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我们还有没有继承权呢?
展开 view-more
  • #遗嘱继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老人立有遗嘱时,子女是否还有继承权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白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这两个概念。遗嘱继承就是按照被继承人(也就是这里的老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来分配其遗产。而法定继承是在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等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来继承遗产。在法定继承中,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这表明遗嘱继承具有优先于法定继承的效力。 如果老人所立遗嘱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就要按照遗嘱来处理遗产。要是遗嘱中明确将遗产全部留给了他人,没有给子女留下份额,那么子女通常就不能通过法定继承来获得遗产。但是,如果子女属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应当为该子女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种情况下,即使遗嘱里没给该子女份额,也得为其留出必要的遗产。 若遗嘱部分无效或者全部无效,比如遗嘱是在被胁迫、欺骗的情况下所立,或者遗嘱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等。这时,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就可能有继承权。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