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伤人,子女需要赔偿吗?
我爸妈在外面和别人起了冲突,把人打伤了。现在对方要求赔偿,可我爸妈没什么钱。我就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我作为子女,需不需要替他们赔偿这笔钱呢?我也有自己的生活压力,不太想承担这个费用,但又怕不赔会有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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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一般情况下,父母伤人,子女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这主要是基于“自己行为,自己负责”的原则。简单来讲,就是谁做出了侵权行为,谁就要为这个行为产生的后果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里明确指出了侵权责任的承担主体是实施侵权行为的行为人,也就是伤人的父母。所以从这条法律规定来看,子女并没有法定的义务去为父母的侵权行为赔偿。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子女与父母共同实施了伤人行为,那么子女就属于共同侵权人,需要和父母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另外,如果父母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比如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等,而子女是其监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这种情况下,子女作为监护人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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