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欠款子女有偿还义务吗
最近遇到个烦心事,父母做生意失败欠了不少钱。我很担心,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我有没有义务帮他们偿还这些欠款?是不管什么情况都不用我还,还是有特殊情况我得承担?就想弄清楚我在这件事上法律规定的责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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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父母欠款子女一般是没有偿还义务的。这是因为每个人都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就好比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有自己独立做事的权利和要承担的后果。父母和子女虽然有血缘关系,但在法律上是分开的,父母欠的债属于他们自己的事,要用他们自己名下的财产去偿还。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那么就要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对父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要是子女放弃继承父母的遗产,那就不用对父母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进行清偿啦。 举个例子,父母去世后留下价值50万的房产,同时还有80万的债务,子女继承了房产,那就需要在50万的范围内偿还债务;要是子女放弃继承房产,就不用偿还这80万债务。当然,如果子女基于亲情、道德等因素,自愿帮父母偿还欠款,法律也是不会干涉的。 相关概念: 民事主体:就是在民事活动中,能够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或者组织。简单说就是参与各种民事行为,像买卖东西、签合同等,并且要对这些行为负责的主体。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比如房子、存款、车子等,要是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能继承的财产,就不能算在遗产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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