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死了欠的钱就不用还了吗?
最近遇到个麻烦事,有人欠我钱,可这人突然去世了。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他欠我的钱是不是就不用还了?我不太懂法律,就想弄清楚这中间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要是能追回来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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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了,欠的钱并不一定不用还,这要分几种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债务人有遗产且有继承人,并且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那么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这是因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分割遗产时,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同时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也明确,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简单说,就是继承人继承了多少遗产,就在这个范围内还钱。 其次,如果没有遗产,但债务有保证人,那么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责任就是当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要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 然后,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偶承担债务。比如,夫妻双方共同经营生意产生的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最后,如果没有以上情形,比如既没有遗产,也没有保证人,还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债权债务消灭,就不需要再还了。 相关概念: 遗产: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保证责任:当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要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经营生意产生的债务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产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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