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勤的人有没有权力贴罚单?
我今天开车出门,把车停在了路边,过了一会儿一个执勤的人过来给我车贴了罚单。我不太清楚执勤的人到底有没有权力贴罚单,所以想问问懂法律的朋友,他们这种行为合不合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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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执勤人员是否能贴单,需要分情况来看。这里所说的“贴单”通常指的是对交通违法行为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违法停车告知单等执法行为。 首先,对于交通警察而言,他们具有明确的执法权力来进行贴单等交通执法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交通警察作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人员,有权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行为,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所以交通警察在执勤过程中,对违法车辆贴单是其依法履行职责的表现。 其次,对于一些协助交通管理的协警等执勤人员,他们本身不具备独立的执法权。协警的主要职责是协助交警开展工作,比如维护交通秩序、引导车辆和行人等。他们不能单独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和贴单。不过,如果协警是在交通警察的带领和监督下,按照交警的指示对相关违法情况进行记录,最后由交警来开具处罚单据等,这种情况下是符合规定的。例如在一些大型活动或交通拥堵现场,交警可能会安排协警先对违法停车等情况进行拍照记录,之后再由交警根据记录进行后续的执法处理。 综上所述,执勤人员如果是交通警察,有独立贴单的权力;如果是协警等非执法主体,不能单独贴单,但可以在交警带领下协助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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