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全责,我需要去交警队拿责任认定书吗?
在一场交通事故中,交警判定对方全责。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有没有必要去交警队拿责任认定书呢?不拿会有什么影响吗?拿到手后对我后续处理事故有啥用呢?实在有点困惑,希望能得到解答。
展开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交警判定对方全责,关于是否需要去交警队拿责任认定书,答案是可以去拿,这会带来不少便利,但不是强制要求。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交警部门对事故经过调查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事故当事人责任进行划分的书面文件。它明确了各方在事故中的责任大小,是后续处理事故赔偿等问题的重要依据。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五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完成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这意味着交警队有义务将责任认定书送达给当事人。所以,即使你不去交警队拿,交警队也会通过合法的方式把责任认定书给你。 不过,主动去拿责任认定书是有好处的。拿到认定书后,你可以清晰地了解事故责任的划分情况。在和对方协商赔偿事宜时,责任认定书是有力的证据。如果对方不愿意按照责任划分进行赔偿,你要走法律途径起诉对方,责任认定书也是重要的立案材料。如果不去拿,可能会影响你及时与对方协商赔偿,也可能耽误后续走法律程序的时间。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