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全责时事故认定书一定要拿来吗?
之前开车出了事故,交警判定对方全责。但我不太清楚这个事故认定书重不重要,有没有必要一定拿过来。我担心不拿的话会不会对后续的处理有影响,想问问大家对方全责时事故认定书一定要拿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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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方全责的交通事故中,事故认定书是非常有必要拿到手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的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从其性质来看,它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对事故的责任认定具有权威性。简单来说,就是它能明确这次事故里谁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在对方全责的情况下,这份认定书能确定对方要为事故造成的损失负责。 从后续处理角度讲,当涉及到赔偿问题时,无论是和对方协商赔偿,还是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赔偿,事故认定书都是关键的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没有事故认定书,可能会导致对方不认账,不愿意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在协商赔偿金额时,因为缺乏权威的责任认定依据,而难以达成合理的赔偿协议。 要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赔偿纠纷,法院也会依据事故认定书来确定责任和赔偿比例。所以,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后续的事故处理和赔偿顺利进行,在对方全责的情况下,一定要拿到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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