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找交警要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可以找交警要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交警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而制作的重要文件,它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涉及事故的各方都有权利获取。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陈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等信息,并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名,并现场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注明情况。这就说明,不管当事人接收与否,交警都有义务制作并送达责任认定书,当事人自然可以找交警要。 另外,《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也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这进一步明确了交警有及时制作并向当事人送达责任认定书的职责。 一般来说,交通事故认定书包含多联,事故涉及的各方(包括侵权方和受害方)各持一联,交警队留存一联。交警部门出具正式认定书盖章后直接交给事故涉及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认定书的时间也有规定,一般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个工作日内制作;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相关概念: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书面文件,记录事故基本事实、成因和各方责任 。 复核申请: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时,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的,要求重新审查认定的书面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