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时需要出示行驶证吗?
我之前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交警判定对方全责。但处理事故过程中,对方不太愿意出示行驶证,我也不确定他到底应不应该给我看。所以想问问,在这种对方全责的交通事故里,对方有没有义务出示行驶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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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当对方被认定为全责时,是需要出示行驶证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其中的法律逻辑和依据。 行驶证是准予机动车在我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法定证件,它记录了车辆的基本信息,包括车辆所有人、车辆类型、使用性质等内容。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出示行驶证是确认车辆合法性以及驾驶员与车辆关系的重要环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虽然该条文没有直接明确提及出示行驶证,但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从实际操作和法律要求来看,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都有义务配合交警的调查,提供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对于被认定为全责的一方,出示行驶证是其配合事故处理流程的必要步骤。这有助于交警准确核实车辆和驾驶员的信息,认定事故责任,也有利于后续的保险理赔等工作顺利进行。如果对方拒绝出示行驶证,您可以及时告知交警,由交警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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