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要打我,我躲开后对方自己受伤了,我需要承担责任吗?
刚才有人想动手打我,我躲开了,结果对方自己不小心受伤了。我很担心自己会不会因此要承担什么责任,也不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想问问这种情况我到底需不需要负责呢?
展开


在这种情况下,通常你不需要承担责任。这涉及到正当的自我保护行为,也就是法律上所说的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是指,当一个人面临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如果这种行为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结合你的情况,别人要打你,这属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你躲开的行为,只是为了避免自己受到伤害,并没有主动去攻击对方,是合理的自我保护方式。对方自己受伤,是因为他自己的攻击行为没有得逞而导致的,和你合理的躲避行为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这里强调了是“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而你躲开对方的攻击,正是合理的制止方式。所以,按照法律规定,你一般不需要为对方自己受伤的结果承担责任。不过,如果有特殊情况,比如对方本身有一些疾病,因为追打你导致疾病发作受伤,可能需要根据具体的证据和实际情况来判断责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