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需要算累计折旧吗?
我公司有一些无形资产,不太清楚在财务处理上,无形资产是否要像固定资产那样算累计折旧。我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处理方式,不知道在这方面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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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规定和财务处理中,无形资产一般不算累计折旧,而是进行累计摊销。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无形资产和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的概念。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比如专利权、商标权等。累计折旧主要是针对固定资产而言,它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而累计摊销是用于对无形资产的价值在其使用年限内进行分摊。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十七条规定,企业应当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企业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需要进行摊销,但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进行减值测试。 这就意味着,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企业要通过累计摊销的方式,将其成本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摊到各期的成本或费用中。而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虽然不用像前者那样定期摊销,但要关注其是否发生减值情况。所以,无形资产的价值分摊主要通过累计摊销而非累计折旧的方式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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