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者在试用期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我刚找到一份新工作,现在处于试用期。我听说有的公司试用期不签合同,我心里有点没底。我想知道试用期到底应不应该签劳动合同,签合同对我有哪些保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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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试用期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以下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从劳动关系的角度来看,试用期是劳动关系的一部分。一旦劳动者开始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双方就建立了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这表明,只要存在劳动关系,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也不例外。 其次,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也就是说,试用期不是一个独立于劳动合同之外的阶段,而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 最后,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将面临法律风险。《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签订劳动合同不仅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也是对用人单位的一种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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