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是否需要公证?
我家里老人去世了,留下一套房产,我是法定继承人之一。我想了解下,在办理房产继承的时候,是不是一定要去做公证呢?不做公证能不能完成房产继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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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并非一定需要公证。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这意味着,公证材料只是可以提交的材料之一,并非强制要求。 其次,不进行公证继承房产的方式。法定继承人可以按照正常的继承程序,准备好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等材料,直接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手续。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果材料齐全、真实有效,且符合相关规定,就会办理过户登记。 不过,公证也有其优势。公证可以对继承人的身份、继承权的合法性等进行确认,减少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而且,一些不动产登记机构可能会更倾向于接受经过公证的材料,这样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可能会更加顺利、快捷。所以,法定继承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是否进行公证来继承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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