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遗赠人是否要承担债务?
我爷爷去世后,把一部分财产遗赠给我了。但是我听说爷爷生前好像还有一些债务没还清,我不太清楚我作为受遗赠人,是不是要帮他承担这些债务呢?我很担心自己会因此背上不必要的负担,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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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受遗赠人是否要承担债务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白遗赠的概念。遗赠就是公民通过遗嘱的方式,将自己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送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国家或者集体组织,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关于债务承担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也就是说,当遗赠人存在生前债务时,应该先从遗赠人的遗产中清偿这些债务和税款,然后才能执行遗赠。 如果遗赠人的遗产在清偿债务和税款后还有剩余,那么受遗赠人可以获得剩余部分的遗赠财产,这种情况下受遗赠人不需要用自己的财产去承担遗赠人的债务。例如,遗赠人留下价值 100 万的遗产,但是有 30 万的债务和税款,先从 100 万中拿出 30 万去偿还,剩下的 70 万才可以执行遗赠给受遗赠人。 然而,如果遗赠人的遗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和税款,受遗赠人也不需要用自己的财产去继续偿还。因为受遗赠人本身没有法定义务去承担超出遗赠财产范围的债务。比如遗赠人留下 20 万遗产,但有 50 万债务,用 20 万偿还部分债务后,剩余的 30 万债务受遗赠人无需偿还。 所以,一般情况下受遗赠人是不需要承担债务的,但前提是要保证遗赠人的债务和税款先从其遗产中得到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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