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烂尾楼的业主们是否需要交尾款?

我买的房子烂尾了,现在开发商那边一直没动静,房子也没法交付。但银行却一直催我交房贷尾款,我实在很纠结。想了解从法律角度来说,我这种烂尾楼的业主到底需不需要交尾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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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烂尾楼尾款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烂尾楼业主是否需要交尾款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和关系。业主与开发商之间存在房屋买卖合同关系,而与银行之间则是借贷合同关系。这两个合同相互独立,但又存在一定的关联。 从房屋买卖合同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购房交易中,开发商的主要义务是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按质交付合格的房屋。如果房子烂尾,开发商显然没有履行好这一主要义务,构成违约。此时,业主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比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等。 再看借贷合同关系。业主从银行贷款用于支付购房款,就需要按照与银行签订的借贷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贷款本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但是,在烂尾楼的情况下,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司法判例和司法解释中也有一定的考量。 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批复》规定,商品房消费者以居住为目的购买房屋并已支付全部或大部分款项,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房屋的权利优先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以及其他债权。当房屋烂尾无法交付时,若业主解除了与开发商的房屋买卖合同,那么基于公平原则和合同的牵连性,业主与银行的借贷合同也可能一并解除。因为业主贷款的目的是为了购买房屋,现在房屋无法交付,借贷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业主发现房子烂尾,首先应及时与开发商沟通,了解情况并保留相关证据。若与开发商协商无果,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一旦法院判决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根据上述规定和司法精神,业主可以主张解除与银行的借贷合同,此时业主就无需继续交尾款。但在法院判决之前,业主仍需按照借贷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否则可能会面临逾期还款的违约责任,影响个人征信记录。 总之,烂尾楼业主是否需要交尾款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具体情况,通过合法的途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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