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东西放门卫室丢失物业需要赔偿吗?

我平时经常把东西放在门卫室,今天去拿发现不见了。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物业应不应该赔偿啊?我不太清楚这里面的法律规定,想了解一下在什么情况下物业有赔偿责任,什么情况不用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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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东西放门卫室丢失,物业是否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物业和门卫是义务帮忙看管包裹,属于无偿保管。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规定,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只要物业能证明自身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比如没有尽到基本的注意义务,像门卫室无人看守且物品明显处于易丢失状态等情况属于重大过失),便无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其次,如果收件人授权快递员将包裹存放于门卫室内,那么这种情况应由收件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另外,如果物业服务合同明确约定了物业有代收保管业主物品的责任和义务,那么物业对放置在门卫室丢失的物品就要承担相应责任。还有,如果物业的安保措施等方面存在严重缺陷,导致物品容易丢失,也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 总之,不能一概而论说物业一定赔或者一定不赔,要结合具体情况以及物业有没有尽到应尽义务等多方面因素判断。 相关概念: 保管合同:是指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 重大过失:指行为人因疏忽或过于自信,不仅没有遵守法律对他较高的注意之要求,甚至连人们一般应该注意并能够注意的要求都未达到,以致造成某种损害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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