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恶意损害且有疑问对象时,小区物业是否需要履行责任?
我把东西放在小区里,结果被恶意损害了,我心里大概有怀疑的对象。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小区物业有没有责任啊?我不太清楚物业在这方面具体该做些什么,想了解下我能不能找物业讨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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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受到恶意损害且有疑问对象时,小区物业是否需要履行责任,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物业公司有义务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妥善保护业主的合法财产不受侵害,负有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 。 如果物业尽到了安保义务,比如对来访人员进行核实登记、定时对小区进行巡检、保证监控设备正常运转等,那么物业在这种情况下通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例如小区监控一直正常工作,能清晰记录恶意损害发生的过程,物业日常也有按时巡逻,那物业大概率尽到了职责。 但要是物业没有按照物业管理合同约定提供相应安全防范设施、设备,或者没有履行值勤、巡逻等合同义务,比如小区长期没有保安巡逻,监控设备损坏很久都没维修,导致不能及时发现和制止恶意损害行为,就可以认定物业公司安全防范义务不合格,业主在此期间遭受侵害,物业公司就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 另外,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如果怀疑对象是业主,物业也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小区管理秩序。 总之,具体物业是否担责,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涉及利益较大最好委托律师介入协助。 相关概念: 安全保障义务:就是指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以及法律规定,要采取措施保障业主在小区内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一种责任。 过错责任:指行为人违反民事义务并致他人损害时,应以过错作为责任的要件和确定责任范围的依据的责任。也就是说有过错才担责,过错多大承担相应比例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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