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图书需要许可证吗?
我打算开一家卖图书的小店,但是不清楚卖图书是不是一定要有许可证。如果需要的话,没有许可证就卖书会有什么后果呢?希望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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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图书通常是需要许可证的。这里所说的许可证,一般指的是《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这是国家为了规范出版物市场,保障出版物质量和市场秩序而设立的一项许可制度。简单来说,就是从事图书等出版物销售业务的商家,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获得这个许可证后才能合法经营。 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如果没有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就擅自从事出版物的销售业务,这属于违法行为。 按照《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单位,或者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业务,假冒出版单位名称或者伪造、假冒报纸、期刊名称出版出版物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职权予以取缔;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出版物、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所以,如果你想要合法地卖图书,就应该按照规定去申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这样才能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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