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肇事者坐牢了还需要进行赔偿吗?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一起交通事故,对方负主要责任。现在对方因为这事要去坐牢了,我想知道他坐了牢之后,之前事故给我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这些,他还会不会赔偿啊?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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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肇事者坐牢了依然是需要进行赔偿的。这涉及到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人因实施犯罪行为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而民事赔偿责任则是指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义务而应承担的不利后果。 通俗来讲,坐牢是对肇事者违反刑法规定的一种惩罚,是其承担刑事责任的方式。而赔偿则是对受害者因事故遭受的损失进行弥补,这是基于民事法律关系产生的。这两者是相互独立的,不会因为肇事者承担了刑事责任就免除其民事赔偿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所以,即使肇事者坐牢了,受害者依然有权要求其进行赔偿。受害者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一并要求肇事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刑事诉讼已经结束,受害者也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来主张赔偿。在获得生效的判决书后,如果肇事者不履行赔偿义务,受害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拍卖、变卖肇事者的财产等方式来实现自己的赔偿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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