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肇事者不赔偿该如何处理?


如果交通事故肇事者不赔偿,您可以采取以下办法: 首先,可以尝试通过交警部门调解。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会介入调查并出具相关鉴定文书,同时作为执法机关,能对双方因事故产生的争议进行调解。您作为受害方,可请求交警帮忙调解,肇事者可能会基于执法部门的意见,同意调解并尽快支付赔偿金额。不过需要注意,交警调解需双方自愿,不存在强制力;而且即使签了调解协议,若肇事方不执行,也无法通过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还是得通过诉讼经法院裁判才能执行,并且调解的赔偿金可能相对偏低 。相关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 若调解不成,还能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之诉。当肇事方既不肯赔付赔偿金又不愿意配合调解时,这是受害方维护权益的有效办法。而且目前保险公司的保险金一般也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才能全额赔付。起诉时,现在车辆大多有交强险,很多还购买了商业险,只要不是特别严重的伤残等级或致人死亡的情况,经法院判决后,拿到赔偿金通常没问题,因为基本由保险公司承担。并且由律师提供合法合理的赔偿请求,经法院审理,赔偿金会严格依法计算,一般比调解和私了要高。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 另外,在处理过程中,您还可以对肇事车辆及财产进行财产保全,防止肇事者转移财产;若在治疗期间急需钱,还能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或者问问交警部门能不能申请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相关概念: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之前,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对方当事人向申请一方当事人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其他财物,或者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付诸执行的一种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