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经营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有什么区别?
我家有块地,最近涉及到一些权益方面的事儿,不太清楚土地经营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到底有啥不同。比如我把地给别人种,这算转让了哪种权利呢?它们在法律上是怎么界定的,我想弄明白,避免以后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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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经营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实是两个容易混淆的概念,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它们的区别。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是基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而产生的。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就相当于获得了这块土地的长期使用资格,这种权利具有一定的身份属性,通常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才能获得。比如,你是某个村集体的成员,村里把一块地承包给你,你就拥有了这块地的承包经营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这从法律层面确认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法性。 而土地经营权是从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来的一种权利。它强调对土地的实际经营和利用。当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流转给他人经营时,受让方就获得了土地经营权。土地经营权人可以在约定的期限内对土地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并获取相应的收益。比如,你把自己承包的土地流转给了一家农业公司,这家公司就拥有了这块地的土地经营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流转期限为五年以上的土地经营权,自流转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土地经营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说明土地经营权的设立和流转有相应的法律规范。 综上所述,土地承包经营权侧重于土地的承包资格和长期权益,而土地经营权更注重土地的实际经营和短期权益。两者在权利性质、取得方式、流转方式等方面都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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