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将房子给孩子,孩子未满十八岁,监护人能出售房子吗
我和前妻离婚时在协议里把房子给了孩子,孩子现在还没满18岁。最近我经济上遇到点困难,就想着能不能把这套房子卖掉应急。我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情况下,作为监护人我到底能不能出售这套房子呢?要是能卖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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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在离婚协议中将房子给了未满十八岁的孩子,一般情况下监护人是不能出售房子的。 这是因为,一旦房产过户到孩子名下,孩子就拥有了房屋的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五条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这意味着孩子虽然未成年,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他们的财产权益同样受到法律严格保护,监护人不能随意处置。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在满足特定条件时监护人可以出售房子。比如孩子身患重病急需大额医疗费用,或者为了孩子的教育需要支付高昂学费等为了孩子利益的情形。若因这些特殊原因必须出售房屋,首先要收集所有监护人的书面签名,确认监护权利的有效性。接着签署一份保证书,明确说明售房行为是出于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利益。而且通常还需要有相关部门出具的孩子需要大额消费的证明,并对这些事实进行公证。 总之,法律对未成年人财产权益保护很重视,监护人想出售归孩子所有的房子,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和程序,以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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