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地所有权、使用权、承包经营权的概念分别是什么?
我在农村生活,最近涉及一些土地相关事务,不太清楚农地所有权、使用权、承包经营权到底是怎么回事。想具体了解下这三种权利各自是怎么规定的,它们之间有什么不一样,对我以后处理土地问题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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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说农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呢,就是土地所有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土地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中国土地实行公有制,分为“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两种形式。《土地管理法》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郊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意味着农村土地大多归农民集体,集体可以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这些土地进行管理等操作。 接着是农地使用权。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它又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农用土地使用权是用于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就是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乡(镇)企业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使用权。简单说,就是不同用途下使用农村集体土地的权利。 最后讲讲农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比如农民通过和集体签订承包合同,获得一定期限内对某块土地的经营权利,可以在上面种庄稼等获取收益。 相关概念: 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者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土地承包经营权:公民集体对特定土地承包经营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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