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撞人后需要自己垫付费用吗?

我开车不小心撞人了,伤者家属要求我先垫付医疗费,但我担心后续麻烦。我也不清楚在法律上我有没有义务必须垫付。想问下撞人后我需要自己垫付费用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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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撞人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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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撞人事故发生后,是否需要自己垫付费用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下面为你详细分析。 首先,从法律层面来看,并没有明确规定撞人者必须要自己垫付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也就是说,如果肇事车辆购买了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保险公司有支付抢救费用的义务。比如交强险中有1.8万元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在这个范围内,保险公司可以承担相应费用。 然而,在实际情况中,可能会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伤者情况紧急,需要立即进行手术等治疗,而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可能需要一定时间,这时从人道主义和及时救助伤者的角度出发,撞人者可以考虑垫付部分费用。但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垫付凭证,如医院的收费票据、转账记录等,以便后续在处理赔偿问题时作为证据。 另外,如果撞人者不愿意垫付费用,伤者及其家属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们可以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要求保险公司或责任方先行支付一定的费用用于治疗。同时,交警部门也可以协调保险公司等相关方面,加快理赔进度,保障伤者得到及时的救治。 总之,撞人后自己是否垫付费用,法律没有强制要求。撞人者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结合伤者的需求、保险情况等来综合决定。无论是否垫付,都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后续处理赔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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