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需要签劳动合同吗?
我刚找到一份工作,公司说有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过了才签合同。我有点担心,试用期不签合同会不会有风险啊?我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试用期到底要不要签劳动合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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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试用期是否要签订劳动合同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试用期和劳动合同的概念。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了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而劳动合同则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同时,该法第十九条也指出,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这就意味着,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就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会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对于劳动者来说,不签订劳动合同也会使自己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能会面临工资发放不及时、社保缴纳不规范等问题。一旦发生劳动纠纷,没有劳动合同作为证据,劳动者维权也会变得困难。 所以,无论是从法律规定的角度,还是从保障双方权益的角度来看,试用期都应该签订劳动合同。这样既能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能在发生纠纷时提供有效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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