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结婚应该提交哪些证件?


涉外结婚是指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之间的婚姻。在中国,涉外结婚登记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定并提交相应的证件。 首先,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对于中国公民一方,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需要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这两个证件是证明中国公民身份和户籍信息的重要文件,婚姻登记机关需要通过户口簿和身份证核实当事人的身份、年龄等基本信息,以确保符合结婚登记的条件。 而外国公民一方,则需要提交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这是用以证明其身份和国籍的重要凭证。同时,还要提交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这些证明主要是为了确保双方都不存在法律上禁止结婚的情形,比如重婚等。 如果是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结婚,他们需要提交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以及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对于华侨一方,要提交本人的有效护照,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总之,涉外结婚登记所需要提交的证件是为了保障婚姻登记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当事人务必按照要求准备齐全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免影响结婚登记的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