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公证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我和前夫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现在打算对离婚后的财产进行公证,但是不知道具体要准备哪些资料。担心准备不全耽误公证进度,想了解一下详细的资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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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财产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离婚双方的申请,依法证明离婚双方对其财产分割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进行离婚后财产公证准备资料时,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形。 如果是协议离婚后办理财产公证,需要准备以下几类资料。身份证明方面,双方当事人要带上各自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这是证明你们身份的基本材料。财产证明资料是关键,像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证明、股票账户信息等,这些材料能明确你们要进行公证的财产范围。还需要带上你们之前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详细写明财产分割的具体内容,比如哪些财产归谁所有等。另外,双方需要共同起草一份财产公证协议书,在协议书中再次明确财产的分割情况,并且双方要签字确认。 若是诉讼离婚后办理财产公证,除了上述的身份证明和财产证明资料外,要带上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因为这些法律文书已经对财产分割做出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定,公证机构会依据这些文书来进行公证。在准备资料时,一定要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若资料存在虚假情况,可能会导致公证无法办理,甚至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所以,为了顺利完成离婚后财产公证,一定要按照要求准备好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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