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我和配偶打算办理离婚财产分割公证,但是不清楚具体要准备哪些材料。我们有房产、存款和一些贵重物品等财产,不知道不同类型的财产在公证时的材料要求是否一样,想了解清楚以免来回折腾。
展开


离婚财产分割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证明夫妻双方就离婚财产分割达成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办理该公证所需的材料。 首先是身份证明材料。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是必不可少的。这是为了确认办理公证的人的身份信息,保证公证行为的主体真实有效。例如,身份证就是最常见的身份证明,它能清晰地显示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等重要信息。 其次是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者离婚证是证明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关键材料。结婚证表明双方曾经的婚姻关系,而离婚证则说明双方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如果涉及到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况,还需要提供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这些材料可以准确反映出离婚的合法性和具体情况。 再者是财产证明材料。对于房产,需要提供房产证、购房合同等相关文件,这些文件能证明房产的所有权归属、购买时间、价格等信息;对于存款,要提供银行存款证明,上面会显示存款的金额、开户时间等;如果有车辆,车辆行驶证等能证明车辆的归属情况。其他贵重物品,可能需要提供购买发票、鉴定证书等材料,以明确其价值和所有权。 另外,双方签订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也是重要的材料之一。该协议需要详细写明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归属等内容,并且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签字确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所以,在办理离婚财产分割公证时,务必准备好上述材料,以确保公证顺利进行。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