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两年离婚需要冷静30天吗?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离婚冷静期的概念。离婚冷静期是指在协议离婚过程中,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是通过协商一致,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的,就必须经历这30天的离婚冷静期。 而对于分居两年的情况,如果你们选择协议离婚,即使已经分居两年,仍然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经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但如果你们选择诉讼离婚,也就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么就不适用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如果经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所以,分居两年后离婚是否需要冷静期,关键在于你们选择的离婚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