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水40万取现一次是否构成掩隐罪?
我自己有笔流水40万,然后一次性取了现。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会不会被认定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我也不知道认定这个罪的标准是什么,很担心自己这种行为触犯了法律,所以想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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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通俗来讲,就是明知道是犯罪得来的财物或者这些财物产生的收益,还通过各种手段去掩饰、隐瞒它的来源和性质。比如把偷来的钱通过复杂的转账操作变成看似合法的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仅仅流水40万且取现一次,不能直接认定构成掩隐罪。认定此罪,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明知”相关资金是犯罪所得或其收益。这里的“明知”包括确切知道和应当知道两种情况。如果有证据表明你确实不知道这40万是犯罪所得,那通常不构成此罪。 司法实践中,会结合很多因素来判断你是否明知。比如资金的来源是否可疑,交易的方式是否异常,你的职业、经历等。要是这40万来自一些明显违法的途径,像诈骗、盗窃等犯罪行为,而你又进行了取现操作,就可能被认定为掩隐罪。另外,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总额达到十万元以上的,一般会认定为“情节严重”。但最终的判定,要依据具体案件事实和证据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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