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继出去的孩子是否有继承权?
家里亲戚的孩子早年过继给他人了,现在涉及到遗产继承的问题,不清楚这种过继出去的孩子能不能继承遗产,想知道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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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继出去的孩子是否有继承权,需要根据是否形成扶养关系来判断,具体情况如下: 如果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形成了扶养关系,那么过继子女就属于养子女,依法享有继承权。在法律上,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例如,在日常生活中,过继父母对过继子女进行抚养教育,提供生活所需,而过继子女对过继父母也尽到了赡养扶助的义务,这种情况下双方就形成了扶养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中,该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其中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然而,如果过继只是封建性的“过继”“立嗣”,没有形成实际的扶养关系,那么过继子女就不享有对过继父母遗产的继承权。例如,只是名义上的过继,过继父母没有对过继子女进行抚养,过继子女也没有对过继父母尽赡养义务,双方在生活上没有实际的相互照顾和经济上的相互支持,这种情况下就不存在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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