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规定新老业委会交接需要社区监督吗?

我所在小区最近新老业委会要进行交接,我不太清楚这过程是否需要社区监督。想了解下依据民法典,新老业委会交接有没有要求社区来监督呢?希望能得到准确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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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委会交接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新老业委会交接这个问题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虽然没有直接明确规定新老业委会交接需要社区监督,但相关法律精神和其他法规是有涉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委员会与新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这强调了业委会在物业服务相关事务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而新老业委会的交接直接影响到小区物业服务等事务的顺利开展。 同时,《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在实际操作中,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一般受其指导和管理)有责任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新老业委会交接是小区业主自治中的重要环节,社区参与监督可以确保交接过程合法、公正、透明,保障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例如,如果老业委会不配合交接,或者交接过程中出现资料缺失、账目不清等问题,社区的监督能够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避免业主权益受损。所以,从维护小区正常管理秩序和保障业主权益的角度来看,社区监督新老业委会交接是具有现实必要性和合理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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