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续签劳动合同,公司需要给补偿吗?

我和公司的劳动合同快到期了,公司方面没有明确表示是否续签。我有点担心,如果公司不续签,我能不能得到相应的补偿呢?想了解下在法律上,这种情况公司到底要不要给补偿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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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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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是否需要给予补偿,这需要分情况来看。下面我们来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个概念,经济补偿是指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的一笔费用,以弥补劳动者因劳动关系结束而可能遭受的经济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一种情况,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公司一般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例如,小明在一家公司工作了3年零4个月,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那么公司应支付给小明3.5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第二种情况,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这种情况下,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比如,公司在原劳动合同到期时,提出保持原工资待遇不变甚至提高工资待遇来续签合同,但劳动者自己不想续签,此时公司就没有支付经济补偿的义务。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是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而导致劳动合同终止,或者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也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因为这些情况属于法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并非是因为公司不续签导致劳动关系结束。 综上所述,在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问题上,公司是否需要支付补偿要依据具体情况判断。劳动者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可以对照上述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与公司在经济补偿问题上存在争议,劳动者可以通过与公司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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