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钱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
我在公司兢兢业业工作,可现在公司突然说没钱了要辞退我。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司到底该不该给我赔偿?要是赔的话,具体又该怎么赔呢?我心里特别没底,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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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没钱辞退员工,通常是需要赔偿的。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首先,要明确合法辞退和违法辞退的区别。如果公司辞退员工符合法定情形,比如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这种情况下公司辞退员工是合法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 然而,如果公司没有正当理由辞退员工,比如仅仅因为公司没钱就辞退员工,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关于经济补偿的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例如,小李在公司工作了3年8个月,公司无正当理由辞退他,公司应支付他4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是违法辞退,则需要支付8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如果小李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经济补偿金则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最多支付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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