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向股东借入周转金是否需要交税?
我自己开了家小公司,最近资金周转出现了问题,打算向股东借一笔周转金。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公司向股东借入周转金会不会涉及交税问题,想了解一下具体的规定,以及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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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向股东借入周转金是否交税,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单纯的借款行为,在不涉及利息的情况下,通常不属于应税行为。借款属于往来款项,不算公司取得的收入,在此过程中一般不涉及纳税义务 。 不过,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就可能需要交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规定,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作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如果股东从自己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借款超过一个纳税年度,且未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也未归还,就必须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是因为股东与企业有着密切的利益关系,税务局会防止企业对股东的利息收入进行避税,会根据合理税率认定股东的利息收益,而企业作为个税的扣缴义务人,需要补交股东的个人所得税。 另外,如果借款约定了利息,股东取得利息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作为扣缴义务人要代扣代缴。而且企业支付的符合规定的利息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方面也有相应规定和限制条件。总之,公司向股东借入周转金在不同情形下税务处理不同,建议详细了解税收法规并咨询税务专业人士,以确保税务处理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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