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工谎报年龄遭遇工伤单位需要担责吗
我想了解下,如果有童工谎报年龄进入单位工作,结果工作时受伤了,单位在这种情况下需不需要承担责任呀?我是有点疑惑,不知道法律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想搞清楚单位在此事上到底有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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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是需要担责的。首先来解释一个法律概念,童工就是指未满十六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我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禁止使用童工。《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也指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 当童工谎报年龄遭遇工伤时,单位要担责。依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童工患病或者受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负责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并负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就算童工谎报年龄,依然享受工伤待遇。《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包含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并没有将童工自己更改年龄出现的伤残、死亡排除在外。另外,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总之,即使童工有谎报年龄的行为,但这并不能免除单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单位必须对童工工伤一事负责并给予相应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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