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是否不支持公务员的误工费?
我是一名公务员,前段时间出了车祸受伤在家休养。我想向肇事方索赔误工费,但是有人说法院不会支持公务员的误工费。我不太明白这是为什么,我受伤期间确实没法正常工作,收入也有减少。我想知道法院到底会不会支持公务员的误工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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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法院并非一概不支持公务员的误工费。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这里明确指出了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是侵权方需要赔偿的范围,并没有对索赔主体是公务员还是其他职业进行区分。 对于公务员而言,如果在遭受伤害后,其收入确实因为误工而减少,那么法院是会支持其误工费主张的。比如,公务员因受伤请假,单位按照规定扣发了其请假期间的绩效奖金、岗位津贴等,这些实际减少的收入就属于误工费的范畴,法院通常会根据其提供的收入减少证明等相关证据来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 不过,如果公务员在误工期间,单位并未扣发其工资、奖金等收入,也就是其实际收入没有减少,那么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其误工费的诉求。因为误工费赔偿的是实际损失,没有损失自然也就不存在赔偿的基础。所以,关键在于公务员是否有因误工导致实际收入的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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