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该如何进行赔偿和协商?


当发生工伤后,赔偿和协商的过程需要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进行。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确定赔偿的基础,它是指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接下来是劳动能力鉴定。当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关于赔偿标准,这与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密切相关。以常见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七条规定,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此外,还有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赔偿项目,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在协商方面,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在协商前,职工要充分了解自己应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做到心中有数。协商过程中,要保持理性和冷静,以法律规定为依据,提出合理的赔偿要求。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赔偿的金额、支付方式和时间等内容。如果协商不成,职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诉讼则是指职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