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工费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前段时间出了车祸,耽误了工作,想要求对方赔偿误工费。但不太清楚误工费赔偿到底有什么法律依据,我该怎么合法合理地去争取这部分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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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指的是受害人因为遭受人身损害,导致无法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在生活中,像交通事故、工伤事故等情况,受害人都可能会面临收入减少,这时就涉及到误工费赔偿的问题。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这里明确指出了侵权人需要赔偿受害人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也对误工费做了详细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受害人,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例如,张三每月工资固定为5000元,因受伤休息了一个月,那么他的误工费就是5000元。而对于无固定收入的受害人,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比如李四从事自由职业,无法证明近三年平均收入,那么就可以参考当地同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来计算他的误工费。 所以,当你遇到需要主张误工费赔偿的情况时,要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准备好相应的证据,如医疗机构的证明、收入证明等,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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